【胡远江】开放多层次直销之我见
2010-04-12
来源:直销专业网
编辑:liwei

   广州《新华商》杂志组织一次关于“在中国开放多层次直销问题”的讨论,主编李斌先生盛情邀约我发表些看法,在此首先表达谢意。在中国直销“立法”已有5年、行业整体发展有所进步的前提之下,探讨这个既敏感又必须解决的行业发展之核心课题,我个人觉得很有价值,它不仅仅是专家学者们的一次学术探讨和脑力风暴,更加重要的是它还事涉中国直销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巨大的实践意义。中国直销行业之所以在过去20年的发展中一波三折,我看理论研究与行业实践的脱节、行业立法与行业研究的脱节等等有非常重要的关系。而作为一个长期以来存在争议和不同看法的行业,在国际化与中国国情双重背景都需要尊重的前提条件下,理清和研究透彻事关整个行业发展的一些核心问题,这是十分关键的,同时也是绝对必要的。对于此,笔者曾在2005年中国直销行业两个《条例》出台前夕,以《中国直销行业18个核心问题及其解决思路》为名出版过一部专著,其目的也就是希望把本人对于中国直销行业近20年的零距离研究成果拿出来,抛砖引玉,助益于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书中就有“多层次直销的开放问题”。时至今日,行业发展中的一些核心课题依然还无结论。对此,我个人认为,是该拥有积极的态度、科学的方法和实事求是的精神了。科学发展观,不仅是口头和典籍上的理论体系,更加重要的是它必须活在我们的工作实践中。

   今天大家研究和探讨“多层次直销的开放问题”,我个人就四个方面谈些浅见。第一个方面:中国该不该开放多层次直销?我的回答是肯定的:当然该开放。理由有三:一是多层次直销是国际直销的核心原理,离开多层次问题来开放直销,实践意义不大;二是多层次直销并不等同于金字塔销售,在国际上各个开放直销的国度里均有对多层次直销的有序监管与打击金字塔销售行为的经验可以借鉴;三是开放多层次直销并非引发行业乱象的本质原因。第二个方面:中国什么时候开放多层次直销为宜?对于这个问题,其实我个人的看法很简单,尊重中国的国情,在行业立法开放中国式直销时采取关闭多层次直销虽有矫枉过正之状,但是这一战略有它阶段性的作用,我们能够理解政府这一举措,但在行业“立法”5年了,对于多层次直销还原地不动、默许法律与市场实践两层皮,这恐怕不是最有价值的做法;因此,笔者认为,在1-3年内研究并有限度地开放多层次直销应该是符合国情的。第三个方面:即中国开放多层次直销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开放?笔者认为,可以分成两个步骤进行:第一步是修正和完善现有的两个《条例》,清晰界定多层次直销与金字塔销售行为,明确开放多层次直销,坚决打击金字塔销售;第二步则是对多层次直销企业的审核进行控制;第三步强化日常性的监管,并在监管中真正做到依法行政。第四个方面:中国直销行业开放多层次直销以后应该如何有效管理?谈到这个问题时笔者认为必须做好几个区分:第一个区分就是必须把传销问题与其它经济犯罪区分开来,如传销与金融诈骗,如传销与非法集资等;第二个区分就是必须把传销企业的行为与从业者的问题区分开来,其中特别是涉众问题;第三个区分就是必须经济处罚手段和刑事处罚手段区分开来等等,这样才能在监管直销和打击传销问题上做到精确打击。行业立法与行业执法以及行业监管也才能有效结合起来,真正使多层次直销开放以后真正建立起行业的新秩序。当然,按照国际上开放多层次直销国家的行业管理经验,适时成立行业协会、建立共同的商德约法,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管理职能,对于行业的健康发展也是非常有效果的!

   以上四点,是我对于中国开放多层次直销的一些不成熟的看法。一家之言,希望对大家思考、研究这个课题有所助益。

  • 联系电话:010-82330198

Copyright2007@CDSP.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直销专业网    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备案编号:1101081628

本站法律顾问:北京逸峰律师事务所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 京ICP备09114780号-3 营业执照  图书经营许可证 书店

版权规北京海畴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