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江论剑】圈禁直销企业后的监管隐患
2006-08-26
来源:中国直销专业网
编辑:liwei

自从2006年2月雅芳公司获得中国直销立法后颁发的首张牌照以来,历经半年多的“马拉松”审批后,6张直销牌照终于从无数猜测和马路消息中突围而出,尘埃落定。大连珍奥、辽宁蚁力神、上海如新、北京宝健、宁波三生、南京中脉六家企业幸运地成为了中国直销行业内外万众瞩目的牌照得主,沉闷了将近一年的中国直销业终于恢复了一些生气。

一时之间,兴奋和疑虑笼罩着整个行业,仿佛中国直销业的健康成长已是板上钉钉之事,剩下的只是时间问题了。这一点在职能监管部门看来,尤其如此。因为上有法律之剑高悬,中有准入门槛横亘,下有画地为牢圈禁,中国直销企业即便有孙悟空的七十二般变化,恐怕这回也难逃如来神掌。然而,从最近10余天的业界喧嚣来看,情况却远非如此:先有对部分获牌企业的质疑声,后有商务部对牌照得主之一的珍奥的公开批评,如此看来中国直销行业恐怕在一定时期内很难太平无事。

对于审批本身所引发的业界躁动,在笔者看来,这只是人们在猜测和质疑拿牌的公正性原则,即使声音再大也不足以改变“生米煮成熟饭”的事实;但是,有另外一种普遍迹象却存在着极大的监管隐患,它会让我们职能管理部门的监管走向事与愿违、进退两难的境地,这种普遍迹象就是获牌的直销企业遭遇“市场圈禁”。

仔细审视这七家获牌的直销企业,除了雅芳公司的作业区域可覆盖全国外,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到这种“市场圈禁”。其中,辽宁蚁力神被圈禁在辽宁省的14个行政区域内作业;大连珍奥被圈禁在安徽、山东等五个省级行政区域内作业;上海如新被圈禁在上海市的8个行政区域内作业;北京宝健被圈禁在北京市内16个行政区域内作业;宁波三生被圈禁在宁波市内作业;南京中脉则被圈禁在江苏省45个行政区域内作业。这些获牌企业的圈禁还只是一个前奏,对于以后即将获批的诸多直销企业而言,恐怕绝大部分也很难摆脱这种“市场圈禁”的命运。

出现这种状况,笔者非常能够理解商务部在进行审批时的苦衷以及他们想要达到的监管效果:即划地试验、圈禁作业、从严监管、收放自如。但整个行业在未来的监管过程中果真会按照商务部所设定的发展轨迹向前顺利的发展吗?我个人的看法是很难,因为对直销企业的市场圈禁会带来可以预想到的监管隐患,它会使职能管理部门在未来的市场监管变得复杂起来。概括起来,这种因为“市场圈禁”所带来的监管隐患主要会表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第一种隐患:非法直销四处蔓延

针对获牌企业的“市场圈禁”状况,笔者认为,它可能带来的第一种市场监管隐患就是:已经有所收敛的非法传销活动会沉渣泛起。

不可否认,由于多年来工商行政执法部门对各种传销活动持续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中国境内传销活动的猖獗势头已经得到了有效遏止,《直销管理条例》与《禁止传销条例》的出台和实施更是对各种非法的传销活动形成了极强的震慑作用,直销业界也正在形成一种依法经营、配合政府监管的群体心态。中国直销历经16年的发展之后能够达成这种行业共识确实来之不易,但是,面对获批企业进行冷静地分析,业界发现,获牌经营从某种意义上讲,其象征意义远远大于其在市场上的实际运营意义,尤其是在获牌企业的市场开发被完全圈禁以后。这种状况极有可能让很多已经退出了非法传销行列的经营者和组织者铤而走险,重操旧业。笔者在这里并非危言耸听,2006年上半年整个中国直销市场所出现的种种市场躁动已经部分表现出了这种先兆。据我们所掌握的资讯,从2006年1月份开始,全国各地的市场上又开始了新一轮的炒做,其中一些早在1998年至2000年之间便已盛行的传销模式又开始现身行业,并且在东北市场、西南市场等地四处蔓延,改头换面的各类传销活动此起彼伏。如始于西南地区的“炒卖伊拉克币”的传销、始于东北的“买二赠一”传销、始于南方的“电话卡和银行信用消费卡”的传销,还有一些“网上会客室电子商务”的传销等,其一经出现便迅速在全国各地市场蔓延开来。这种状况使得2006年上半年的中国直销市场里,运营相对规范的一批直销企业市场滑坡十分严重,企业经营遭遇空前困境。反过来,一些非法的传销活动却游刃有余地生存和发展着,虽利剑高悬,但他们却能逍遥法外。正因为如此,笔者认为,对于发牌企业的市场圈禁极其容易引发非法运作者的信念系统,并且让他们找到推进市场成长的歪理邪说和监管空隙。在他们的逻辑里,观察目前拿牌企业的各种圈禁,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运作肯定强过一张牌照所设下的监管绳索。所以,从笔者对中国直销行业上半年市场异动状况的深层次分析来看,对获牌直销企业进行画地为牢似的“市场圈禁”,很可能强化传销运作者们的市场运营理论系统和信念系统,并滋生出他们“将传销进行到底”的坚决态度。

第二种隐患:灰色直销蔚然成风

针对获牌企业的“市场圈禁”状况,笔者认为,它可能带来的第二种市场监管隐患就是:已经计划走向阳光地带运营的一批灰色企业重新开始“灰色运作”。

据笔者了解,自从去年两个《条例》颁发以后,诸多企业怀抱着对于中国直销业健康发展的极大期待,纷纷摩拳擦掌,打算申请直销牌照以进行合法的运营,有些条件暂时不够的企业也纷纷在整合资源,积极地创造条件进入申牌序列,以借此摆脱边缘化运作的非主流身份,从而使自己进入阳光地带。但是,随后主管部门一系列配套文件的出台,无形中增高了企业的准入门槛,这本已让诸多企业有些灰心,开始在申牌的道路上徘徊不前。而今天,七家拿牌企业的名册赫然在目,很多企业却再难有初识直销法时的激动,因为,针对获牌企业的“市场圈禁”,企业只能在一隅之地披枷戴镣而舞。这种情况本已让企业无法施展开拳脚,更为严重的是,企业出圈运做即触红线,这一点恐怕不亚于《天龙八部》中天山童姥所种下的“生死符”。正因为如此,七家牌照出台以后,中国直销业界日益变得平静而没有行业的群体激情了,其关键因素就在这里。

综观这些企业的态度,我们会发现一种另类逻辑正在悄然滋长:与其拿着牌照遭受圈禁,不如不拿牌照四处游击。这样一来,至少我想进入哪个市场就可以进入哪个市场,并没有那么多栅栏篱笆、楚河汉界。企业惟一的风险就是被监管利剑“开刀问斩”。但是,中国直销行业的监管空隙和16年以来行业中人所锻炼出的规避监管的各种“奇门遁甲”之术,让这种情况的发生几率通常比较少,再加上各个地区或明或暗的地方保护主义,灰色运作的土壤依然比较厚实。正是基于这种状况,笔者了解到,原本一批计划摆脱灰色运营的企业也开始改弦易辙,退回到灰色运作的行列了。他们或观察、或等待、或找好长期潜伏的掩体,他们之所以会有如此举措,关键在于无论从企业经营的哪个现实角度看,灰色运作在目前会比阳光运作来得合算和实在。因为,企业选择灰色运营,它只要研究一件事,即在政策与监管的空隙中穿行,苦练一身“土行孙”的本事;而采取获牌运营,则企业是真正把自己置于监管之下,它要考虑的事情远远比灰色运作繁多和复杂,细算下来,得与失的天平就很难在一批企业的群体决策心态中平衡了。这就是灰色直销会蔚然成风的活水源头。

第三种隐患:合法直销暗渡陈仓

针对获牌企业的“市场圈禁”状况,笔者认为,它可能带来的第三种市场监管隐患就是:已经获得牌照的一批合法直销企业在具体的市场运营中会采取“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的方法。

笔者对于已经获得牌照的一批企业的现有市场分布情况做过研究,结果发现没有一家企业的现有市场是局限在被圈禁的区域之内的,他们不管用什么样的方式,都无一例外拥有着全国的市场。这种状况显然使企业在面对市场被圈禁时将遭遇到一种很难用正常方法去化解的悖论,这就是:企业要么放弃已开发的全国市场、退回到被圈禁的范围内画地为牢进行作业,要么选择“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的方式越界作业。但在今天的市场监管形势之下,这两种选择恐怕于企业都是一种痛苦的煎熬,因为,在第一种方式之下,企业要人为地去自损自身的市场份额和利润,而不是受其他竞争因素的影响,这就好比如下故事里的逻辑:一对青年男女有事实婚姻,生了一大群孩子,但今天让他们办好了结婚证,却宣布只让他们留一个孩子,这实在是一种很痛苦的选择。恐怕绝大多数企业是不会这样去做的,因为它有违人伦之天性。而如果选择第二种方式呢,虽然暗中换取了市场,但严格按照法律的监管将使其时刻面对处罚之剑,而且担惊受怕,各种成本急剧上升。所以这对于企业而言,同样是一件极为痛苦之事。当然,这中间从未涉足过直销的新兴企业会好一些,对于已经运营多年的直销企业而言则是做良与做娼的两难选择了。而据笔者的分析以及和部分业界人士及牌照得主们的讨论得知,采取“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的方式越界作业恐怕会成为他们的无奈之举。正因为如此,在笔者看来,合法直销企业遭遇“市场圈禁”后可能会带来令企业和监管部门双重尴尬的局面。针对这种双重尴尬,笔者有三种担心:一是获牌企业遭遇非本身原罪下的执法重负;二是信誓旦旦的直销区域监管会演变成有名无实的形而上学主义;三是违背规律圈禁会使监管结果走向其良好愿望的反面。

总之,对获牌直销企业进行“市场圈禁”,笔者能够充分理解管理部门的群体心态,其出发点也是非常良好的,但是我们在推行该项工作的时候,一定要建立在尊重市场规律的前提之下,多从企业的层面去思考些问题,这样我们管理行业并使之有序发展的良好愿望才会成为现实。笔者认为,这才是我们的企业、管理者和广大的行业从业人士所共同需要的监管原则和在这种原则支持下的监管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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