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打着政府项目的幌子从事传销活动
2017-10-11
来源:长江信息报
编辑:vivi

直销专业网讯 近日,岳阳楼区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案件。被告人黄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对公安机关冻结的被告人黄某账户内非法所得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黄某加入宋某等人虚构的“中国商务商会”后,对外谎称“中国商务商会”的“1040工程”是当地政府提供平台、引进资金进入地方后再进行分配的最高能获取1040万元利润的政府项目,并要求加入者缴纳3300元-69800元不等的资金入会,而后发展下线,按照一定的顺序组成层级。

截至案发,黄某发展了施某青、施某骏等下线,共骗取下线传销人员入会资金400余万元。黄某从中获利40余万元,除部分用于其购买补充投资份额外,其余被其用于个人日常开支。2015年7月17日,黄某在浙江省金华市被警方抓获。

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黄某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黄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因黄某银行卡系本案被害人或涉案人员购买“中国商务商会”“1040”工程投资份额汇款账户,应对黄某的非法所得予以追缴,故对侦查机关冻结的被告人黄某在以上账户内的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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