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失联牵扯特大传销案,会员3万名涉案资17亿元!
2017-10-16
来源:长沙打非专线
编辑:石头

直销专业网讯 10月11日晚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了第十六批拟失联私募机构名单,其中,备受关注的是北京东方财星国际资本这家拟失联私募机构。

2016年5月,东方财星及其主要人员因组织传销活动被贵州黔东南州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他们打着私募的名义,号称投资各种实体项目,收取高额的入会费、发展大量会员,骗取财物,并采取了层层返利的推广模式。

截至案发,该公司发展的会员人数已达三万一千多名,涉及全国31个省份,涉案资金达到17亿余元,引起不小轰动!

10月11日晚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了第十六批拟失联私募机构名单,涉及北京东方财星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国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天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投互联(北京)股权投资基金管有限公司、广西世纪红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

其中,备受关注的是北京东方财星国际资本这家拟失联私募机构。2016年5月,东方财星及其主要人员因组织传销活动被贵州黔东南州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据公安机关查明,他们打着私募的名义,号称投资各种实体项目,收取高额的入会费、发展大量会员,骗取财物,并采取了层层返利的发展模式,扩大人群。截至案发,该公司发展的会员人数已达三万一千多名,涉及全国31个省份,涉案资金达到17亿余元!

这家失联私募机构背后的特大传销案到底采用什么样的手法、怎样的投资项目、有哪些违法违规的地方呢?我们来看看这个行业害群之马,给小伙伴们提个醒。

东方财星到底何方神圣?

从协会的备案登记信息来看,北京东方财星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8月12日,备案于2014年4月23日,属于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注册资本金1亿元人民币,实缴比例为30%。

马少华任东方财星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但目前并不具备基金从业资格,另一位高管李哲慧也没有从业资格。旗下备案私募产品“北京国宏金桥财星创业投资中心”。

值得注意的是,该公司被列入异常机构,原因是没有按要求提供法律意见书、进行产品更新或重大事项更新累积2次及以上,且没有按要求提交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更重要的是,协会郑重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2016年5月,东方财星及其主要人员因组织传销活动被贵州黔东南州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16年6月20日,CCTV13新闻直播间专题曝光其传销案件。2017年1月至2月,东方财星4次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录。

工商注册信息也显示,北京东方财星国际资本涉及多项风险,包括该公司是最高人民法院所公示的失信公司、该公司曾因劳动争议而被他人或公司起诉、该公司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等。

东方财星的三大骗人手法

据贵州都市报报道,2014年2月,马某某以东方财星董事长、国宏发展院院长的身份,在北京召开“国宏金桥基金”动员大会,成立北京国宏金桥财星创业投资中心,东方财星是该基金的管理公司。会上任命了该传销组织的领导层“干部”。

2014年3月,“国宏金桥基金”以投资中科泰能镍碳电池项目为名,借助河北恩洋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与会员签订《借款协议》进行传销。该“基金”每手3万元,交一手为信息专员,三手为信息主管,六手为信息经理,三十手为市级代理,六十手为省级代理。

2015年4月底,马某某对国宏基金进行封盘。次月,他们以投资“中科泰能二期”、“国宏汽车”为名,打着众筹的旗号,进行第二阶段的传销活动。

“国宏众筹”依托因为所以餐饮公司销售消费卡发展会员,并以公司与会员签订投资协议的方式来购买消费卡,每手4.5万元,会员改称为召集人,按“国宏金桥基金”入会购买手数依次改称为预备召集人、单店召集人、区县总召集人、市总召集人、省总召集人等。

黔东南州公安局查明,从2014年3月至2016年6月案发前,该涉嫌传销组织的会员人数达31700余人次,遍及全国31个省,共6级41层,接收会员资金17亿余元。

这基本上是这起重大传销案件的概况,小伙伴们肯定很好奇,东方财星和马某某是靠什么手段去吸引到客户投资他们的项目,又是如何扩大范围、使得更多投资者深陷其中呢?

归结起来,无非三点:第一,自我包装和夸大宣传,利用私募名义;第二,以实体项目投资为名义;第三,层层返利的发展模式。

自我包装和夸大宣传、利用私募名义

东方财星的高管非常善于自我包装。据央视网报道,打开国宏基金和国宏众筹的宣传资料,门户网站、推介书、内部刊物一应俱全。宣传资料显示马某某本人拥有国宏文化产业发展院院长、东方财星公司董事长、首都金融服务商会分会会长等众多或实或虚的头衔。

马某某的发言是非常鼓动人心的,比如:“整个全行业资本、投资私募股权基金的平均回报率应该说是比较保守的,那么平均是15.7倍。15.7倍就是你如果投资5个项目,其中4个全亏损了,只有一个项目投成功了,那么15.7倍的话你起码也赚3倍的钱,大概这么多倍。”比如他们对国宏众筹项目的宣传,称其2018年上市后,会员可以拿到10倍以上的返利。

贵州都市报也报道,马某某的传销组织在宣传上做得颇为“出色”。马某某在全国各地组织召开项目投资说明会、推介会、报告会,以“国家部委退休领导、专家、学者”共同发起的“国宏金桥基金”和“国宏众筹”为噱头,宣传“中科泰能镍碳电池”和“国宏汽车”等项目,夸大项目投资前景和上市回报利润。此外,该传销组织还办了内部刊物,以宣传公司骄人业绩,充分标榜自我合法性、宣传鼓吹。

更具有欺骗性的是,东方财星打着私募、众筹的旗号,吸引投资人,还拿备案登记信息做背书。实际上他们的诸多行为都违反了私募基金的法律法规,投资者如果小心求证,不难识破这类“私募”骗局。

以实体项目投资为名义

为了吸引资金,东方财星搞了多个实体项目。据警方介绍,马某某等人对外宣称的投资项目包括:中科泰能镍碳电池、国宏汽车、因为所以咖啡等。

据央视网报道,警方通过调查证实,中科泰能公司生产的电池产品尚未经过国家检测,不能上市,其自行销售1600块,销售收入162万元;因为所以咖啡直营店并未产生收益,日常收入仅够维持店内开支,员工工资也未能保障,靠东方财星公司拨款维持;国宏新能源车共生产3214辆,销售1891辆。而且,已经销售的国宏汽车,已查明有一半以上是使用会员的会费,以马某某控制的公司名义购买。

警方调查还发现,马某某以自己、母亲、妹妹及公司员工等人的名义,注册了181家公司,除6家公司有实体运营外,其他175家均是空壳公司。警方表示,在某展会上,马某某曾让手下用自己的公司与中科泰能签订采购协议,左手倒右手,虚构业绩。

层层返利的发展模式

为什么东方财星发展了3万多会员,遍及全国31个省呢?这和层层返利的发展模式分不开,这家公司也是通过这种“拉人头返利”的模式获得收入、维持运营的,最高层级的公司高管在其中获利最多,最终坑害的是大量底层客户。

据贵州都市报报道,其成员拉新人入伙后,便可以“国宏金桥基金”一手3万元为基数获得8%的返利即2400元,该名会员的上线人员可获得2400元基础上10%的返利(管理津贴),即240元(2400*10%=240)。此外,该传销组织还以信息津贴、合作津贴、管理津贴、领导津贴、区域津贴和报单补贴等形式返利给各层级传销人员。这些津贴依托于该组织的会员管理系统,按照一定比例和公式,自动进行计算分配,人工计算几乎不可能。

央视网还报道,不仅发展下线才能返利,要想快速地把返利转为实实在在的钱,也需要发展下线。因为返利是以积分形式记入会员账户的,积分可以用于提取现金。但会员如果想提现,不仅不方便,而且还得被扣掉40%。而如果将积分转让给下线,仅仅需向公司缴纳2%的手续费,就可以顺利地从下线手里获取现金。

据警方调查,截至2016年6月14日,马某某等7名核心成员获得了巨额的利益,以奖金的名义将会员交纳的资金共计数千万元人民币瓜分,除每月领取2万元工资外,还在金字塔返利结构中设置了11个点位,并约定每十天分红一次,所得津贴共分成8份,马某某占2份,其余6人各占一份。

而马某某本人除了从奖金中获取1880万元外,还独自操控会员缴纳的全部资金的70%,并将大部分资金通过收购其他公司以及支付自己公司的欠款、贷款等方式变成了自己控制的资产。

靠这种模式,国宏金桥基金和国宏众筹在两年多的时间里共发展出6级41层会员,总人数超过三万一千人,共收取会员资金17亿余元。

【观察】

三招识破“私募”骗局

会员3万多人,涉案资金17亿……东方财星传销案之所以规模如此之大,关键因素之一在于东方财星的身份——这是一家进行了备案登记的正规私募机构!这使得传销骗局极具迷惑性。其实,投资者只要把握以下三招,不难识破类似的“私募”骗局:

1.求证私募资格。

当投资人碰上所谓的“私募”项目时,首先得查证当事私募机构的合法性。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私募机构必须进行备案登记,否则不允许从事私募业务。而私募机构的备案登记信息,可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官方网站上进行查询。

当然,在这起特大传销案中,迷惑性在于,东方财星确实是进行了备案登记的正规私募机构。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其骗局没有漏洞。

2.是否进行了公开宣传。

所谓私募,最大的特征就是必须私下募集或私人配售。

私下的意思是:第一,不可以做广告。第二,只能向特定的对象募集。第三,私募的募集对象数量一般比较少,比如200人以下。

也就是说,如果进行了公开宣传推广,那么这个私募项目或这家私募机构肯定有问题。

东方财星如此大张旗鼓地推广,明显违法违规。

3.回报方式是否合理。

一般来说,私募是不能保底,不能承诺固定本息的。私募投资者所能获得的收益是刨除私募管理费、提成之后的项目实际投资收益。如果所谓的私募,承诺固定本息,那么也是有问题的。

以东方财星传销案为例,其采取的是层层返利的分配模式:购买“国宏金桥基金”一手3万元,获得8%的返利即2400元,该名会员的上线人员可获得2400元基础上10%的返利(管理津贴),即240元(2400*10%=240)。

很明显,这类似于固定本息,明显不符合正常的私募利益分配方式。更何况,投资者务必牢记,但凡层层返利、分层级地分配,这都有传销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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