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江一周谈:关于直销立法的猜想(上)
2018-03-28
来源:远江一周谈
编辑:安怡

关于大家关注的直销立法何时重新启动修正和完善预估的问题,在这里我也跟大家交流一个初步的意见。首先,从时间表上看,我个人的意见,我觉得一到两年之内完成直销修法的过程不太现实,因为它确实需要严缜的流程和清晰的计划去推动这个事情,而这件事情目前我们还没有看到它真正的已经确立好的时间表。那到底在什么时候呢?当然这个实际上是政府监管部门会根据各种综合的情况,当然也有一些外力的这种推动,所以我估计要三五年以后的事情,所以这是一个我们预判的初步时间。当然在未来十年之内这个法律的修正和完善,我相信它,如果是行业修法,行业运行基本的前提条件具备以后,我想它是一个水到渠成的事。因为各方面条件都很成熟了,而且整个行业的发展又真正需要它做变革的时候,我想立法部门、行业主管部门都会有这种睿智的眼光和办法,我想这方面就是战略全局的问题,它一定会在这种全局状态之下会找到它正式推动的局面。

第二,从法律修正的内容和框架上讲,如果用一句话概括,就是让我们的法律和直销的实践更相适应,同时在中国特色的基础之上能够融汇全球对于行业的监管智慧。具体上讲,比如说未来的直销和传销的精准的区隔和定义上,我觉得会有所改变和调整。换句话说,大家比较关注的为直销行业带来原罪的多层次的问题,我想会有一个更加清晰的界定。第二方面,对于我们国家目前的法律体系,对直销的经营区域它也是一个审批制度的。那么这种审批制度,包括服务网点的设立,当然也是在推进直销的发展过程中给直销企业和从业者带来一些困扰和发展的瓶颈,我想这些方面从发展全局的概念上讲,从行业健康有序的推进上讲,应该也是一个变革的重要领域。第三方面,对于产品的审批,这样一种约束,在这些方面的条款应该说也是需要变革的。第四方面,比如说从直销企业的这种准入机制,比如说它成为直销企业的一些申请的条件,包括保证金,包括其他的一些资质等等的门槛,我觉得这些方面可能也是要变革调整的一个重要的方面和领域。我觉得法律的变更和调整,可能就像我们两个条例立法的,在它的具体的内容上所讲的那样,立法的目的是为了维护消费者的权益,维护社会的经济秩序,维护社会的公众利益,我觉得一切法律的修正和完善一定会围绕这三个方面,只是让它在三个基础之上更好的匹配行业的品质和速度以及规模,更好的发展这样一个前提之下。这是修法的一些内容。

第三,从修法的程序上讲,我想两个条例的出台做到它精细的流程。未来商务部作为行业的直销的牌照的审批和发放部门,我想对于商业流通的设计和监管,由它来牵头推进,制定修法的计划,然后会同现在行业的主管部门,国家工商系统和公安系统,然后再通过国务院的法制部门来推进它的修法,这个流程我相信不会改变,推进它的主体也会按照过去两个条例的诞生一样走正规的流程和程序。

总而言之,从整个法律的修法观察来讲,我觉得从时间,从内容,包括从流程,包括从推动它的主体来讲,我从个人的观点上谈一些这样一些初步的判断。当然我们也希望行业自身不断的自律,行业更加的理性,对于各个直销企业主体上更加达成一致来抵制传销行为,让传销和各种经济犯罪、打着直销名义的违法犯罪的行为能够逐渐的降低到干预行业发展的最低程度,甚至出局。我觉得这样对于推动整个行业修法时间的进程上会有很好的一个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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