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2018年全国各地打传部署工作新情况
2018-06-08
来源:道道舆情监控室
编辑:石头

直销专业网讯 近年来,打着“消费返利”、“投资理财”、“资本运作”等幌子,并假借“慈善”“扶贫”“创新”“均富”等名义,开展各种网络传销及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的形势越发严峻。譬如日前“云联惠”被广州警方查办,其打着“消费全返”的创富神话旗号,曾以3300亿交易额创史上之最。据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的统计显示,2017年全国新发涉嫌非法集资案件5052起,涉案金额1795.5亿元,今年1~3月份,新发非法集资案件1037起,涉案金额269亿元,可见我国总体形势依然严峻。

因此,全国乃至各地区工商及市场监管部门对打击传销工作始终持以高度重视。据道道舆情监控室观察到,自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重新组建后,在打传方面就重拳不断,仅在4月份内就连发三个重要文件,强调明确2018年重点掀起打击传销新攻势。而全国各地工商以及市场监管部门为响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打传工作意见,也纷纷开展当地打传部署工作会议,实施对应的相关举措。现道道舆情监控室通过全面的数据监控,盘点2018年全国各地打传部署工作情况。

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连发三文件强调开展重拳打传专项行动,明确11个重点传销整治城市

4月3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传销工作的意见》,将廊坊、北海等11个城市列为2018年整治传销重点市;4月8日又发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直销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加强直销监管,依法查处与直销相关的各类违法行为;4月24日,再发《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查处以直销名义和股权激励、资金盘、投资分红等形式实施传销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提出从5月开始,组织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查处以直销名义和股权激励、资金盘、投资分红等形式实施传销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

(1)全面落实打击整治网络传销“四步工作法”

《意见》指出,要全面落实打击整治网络传销“线上监测、线下实证、多措处置、稳妥善后”的打击整治网络传销“四步工作法”,并在实践中进一步丰富完善。线上监测,是指运用互联网技术监测发现网络传销案源线索。线下实证,是指案源线索及监测成果的查证和运用。多措处置,是指根据线下实证结果,区分情形分类进行处置。稳妥善后,是指在查处传销案件过程中,特别是对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措施打击的重大传销犯罪案件,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教育遣返、维稳等后续处置工作,严防出现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2)将11个城市列为2018年传销重点整治城市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指出,经过多年打击整治,异地聚集式传销在全国范围内已经得到明显遏制,但在一些地区仍然顽固存在。对此,《意见》强调要确定一批传销重点整治城市,将廊坊、北海、南宁、南京、武汉、长沙、南昌、贵阳、合肥、西安、桂林市列为2018年传销重点整治城市。重点城市名单每年更新一次,总局竞争执法局适时对重点城市开展督导检查和验收,并根据情况对名单进行调整。对整治工作长期不见起效的城市可直接约谈党政主要领导,责令限期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严肃通报批评。各省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传销重点整治市(地、州)、县(区),开展督导整治。

(3)强化直销行业监管,严厉查处挂靠等各类违法行为

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直销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表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应依法查处与直销相关的各类违法行为。意见要求加强对直销企业、直销员及直销企业经销商、合作方、关联方的监管。其中,加强对直销企业合作方、关联方的监管方面,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与直销企业有合作协议关系的合作方、关联方的监管。如有合作方、关联方挂靠直销企业,打着直销企业旗号或借助直销牌照影响力从事传销,而直销企业提供支持、帮助、纵容或默许的,对合作方、关联方以从事传销活动进行查处的同时,对直销企业以为传销活动提供便利条件进行查处,情节严重的,对直销企业以传销共同违法行为人进行查处。

另外,依法查处与直销相关的各类违法行为,主要包括:①依法查处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相关经营主体的违法行为。②依法查处以直销名义从事的传销、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③依法查处以直销企业名义从事的违法行为。如发现非直销企业或团队挂靠直销企业,利用直销企业的产品、销售队伍、物流体系、结算平台等资源从事违法活动的,在对非直销企业或团队处以行政处罚的同时,对直销企业也要依法进行查处。

(4)从5月起开展查处股权激励、资金盘等行为

4月24日,《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查处以直销名义和股权激励、资金盘、投资分红等形式实施传销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该通知称:从2018年5月开始,组织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查处以直销名义和股权激励、资金盘、投资分红等形式实施传销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

通知表示,对于以直销名义和股权激励、资金盘、投资分红等形式涉嫌传销违法行为的,进行严厉查处直销企业及挂靠公司、销售团队、经销商;对于涉及非法集资、诈骗等其他违法或者犯罪行为的,将线索移送至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根据工作需要,市场监管总局竞争执法局将根据情况适时对专项行动进行督查。

二、分析各省市打传情况及2018年打传新举措:全国将掀起打击传销新一轮攻势

1、山东省:齐抓共管、协同作战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打击传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把打击传销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畴、纳入维护稳定突出问题范畴、纳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范畴、纳入“上合组织峰会”安保维稳工作范畴,进一步提高认识,并将其作为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工作督导和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举措,统筹谋划,扎实推进工作开展。

二是要持续打击、除恶务尽,进一步震慑传销分子。公安、工商机关要继续发挥打击传销主力军作用,密切协作,双管齐下,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要求,加大力量投入,统筹运用各种手段资源,全面、精准打击传销,力争除患务尽。

三是要齐抓共管、协同作战,进一步强化打击传销合力。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分工责任,通力协作,重点加强信息互通、情报共享、分析研判、协同处置工作,努力提升打击整治合力,扩大打击效果。

四是要重心下移、压实基础,进一步提升基层防控传销工作。继续推进基层防控传销工作,重点围绕社区等社会治理基础单元,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基层综治网格作用,确保各级各相关部门和单位都有人抓,并且抓实、抓好。

五是要源头防范、营造氛围,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牢牢把握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导向性,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载体,加强正面引导,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揭露传销活动的诈骗本质、手法及危害,努力提高人民群众识别、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

2、广东省:“涉众型经济犯罪”成今年打击重点

据道道舆情监控室了解,广东省2018年重点在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方面,同时也将以互联网金融领域非法集资犯罪、网络传销犯罪为打击重点。另外,不但重提打击金融诈骗、非法集资,还提出要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电信网络诈骗等行为。

3、山西省:全力开展网络传销违法犯罪联合整治工作

2018年,山西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将开展专项行动,加大直销监管执法力度,充分发挥直销企业信息监管平台作用,加强直销行业的动态监管,有效防止直销企业发生违规经营行为。同时,继续加强传销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大传销案件的整治查处力度,深入查办传销大要案件;建立网络传销监测处置和案件协作查处工作机制,开展网络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联合整治;加大打击传销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抵制防范传销的良好氛围;深入推进无传销创建工作,扎实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防止传销进校园”等活动,积极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4、浙江省:打传主攻“破大案、挖源头、捣窝点、摧网络”

根据上级部署要求,经省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11月30日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联合整治行动。以“破大案、挖源头、捣窝点、摧网络”为主攻方向,持续“露头就打、打早打小、重打严查”的高压态势。

一些电子商务企业,打着资产投资管理、金融互助创业等名义大肆蒙骗群众,还有一些外来输入型的传销组织,借助于“国家所谓的重点开发项目”、网络加盟、购物返利等为幌子以拉人头聚集式组织传销违法犯罪活动,这些点位都是传销活动易发、高发的领域,是开展打击传销、源头治理的重点领域。全省各级各部门将深入开展排查摸底工作,充分运用网上监测、舆情分析、社会举报等手段,主动排查可疑点位。同时,对拉人头聚集式传销,将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把无传销动态管理向最基层延伸。加强对出租房屋、劳务市场、人才中介以及酒店、宾馆、招待所等重点场所的管理,常查、清查、不留死角。充分发挥街道(乡镇)、社区(村居)、综治网格等基层组织的作用,通过完善日常打、防、管、控等措施,进一步铲除传销活动的生存空间。

5、江苏省:部署全省打击资金盘,互助盘等网络传销联合整治工作

2018年,重点查处以下四类网络传销活动:一是以“消费返利”“资金互助”“虚拟货币”“投资理财”“网络游戏”等为幌子的网络传销活动;二是假借“慈善”“扶贫”“创新”“均富”“军民融合”等名义,故意歪曲国家有关政策的网络传销活动;三是侵害学生、低保、残疾人员等弱势群体的网络传销活动;四是跨境操纵实施的网络传销活动。同时,对于网络传销组织的核心成员、骨干分子、“职业化”参与人以及协助转移资金、提供网站设计和维护的违法犯罪人员,依法严肃查处。

6、吉林省:坚持打防结合、综合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方针

2018年,吉林全省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将坚持打防结合、综合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将按照准备部署、组织实施、考核评价3个阶段,采取全面落实传销治理“四步工作法”、开展重点地区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持续强化部门联动、全面开展无传销创建工作、强化打击传销宣传教育及规范直销企业经营行为等工作方法,围绕以下工作重点开展打击传销工作。

①集中力量打击传销违法行为。广泛深入挖掘、搜集传销案件线索,加大对以微商、网络慈善等为名义的网络传销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查处一批社会关注、百姓关心的案件。对“拉人头”式聚集型传销发现一处打掉一处,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利益。

②加强打击传销工作的组织领导。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打击传销工作,使打击传销工作得到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打击传销工作的领导力。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打击、防范、宣传、教育、处置等工作。

③完善打击传销防控体系建设。各地将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打击传销工作中的作用,加强与社区、派出所、学校等基层单位的联系,扎实开展无传销社区、防止传销进校园等基础性工作。设立12315打击传销投诉举报专线,广泛收集传销案件线索,完善打传防控体系。

④加强打击传销宣传教育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开展有效的打击传销宣传工作,针对传销活动特别是网络传销新特点、新动向,主动向社会发布警示提示,切实增强广大群众防范和抵制传销的意识。

7、广西省:将大力整治查处直销企业从事涉嫌传销违法行为

3月21日,广西自治区工商局在南宁召开直销企业守法经营约谈会,要求在桂直销企业正视问题,全力以赴抓好企业的内部管理,增强自律性,规范经营活动,防止直销企业发生参与传销等违法经营行为,从而确保直销企业不涉及传销,不发生群体性事件,不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切实维护直销市场秩序。会议要求,广西直销企业一要增强依法依规经营意识,严格遵守《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的规定,与传销划清界限,不超越法律法规红线。

广西工商部门将按照工商总局的统一部署,重点查处直销企业、直销企业经销团队打着直销旗号,以股权激励、资金盘、投资分红等形式从事涉嫌传销的违法行为,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对出现问题苗头的直销企业,及时进行提醒、告诫,继续强化《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的宣传力度,积极拓展工商服务监管平台,为直销行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8、重庆市:线上监测、线下实证、多措处置、稳妥善后

2018年,重庆市工商局将持续运用“线上监测、线下实证、多措处置、稳妥善后”的“四步工作法”,实现对网络传销早发现早处置。

第一步,建立网络传销监测平台,线上监测早发现。该局与研发机构合作,开发建设了全国网络传销监测平台,集网络传销信息监测、智能分析、风险预警、跟踪反馈等功能于一体,极大提升了网络传销行为发现、预警、处置能力。

第二步,建立多种调查取证方式,线下实证早定性。重庆市工商局根据网络传销监测平台监测发现的线索,通过技术筛查、联合排查、实地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调查取证,为分类处置提供了有力依据。

第三步,建立风险指数指标体系,多措处置早打击。该局依托网络传销监测平台,探索建立由特征点、传播面、投诉量、欺骗性、危害度等5个一级指标21个二级指标组成的个案风险评估体系,根据调查取证情况和个案风险等级,采取分类处置措施。

第四步,建立协同共治工作机制,稳妥善后早稳控。重庆市工商局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传销善后处置机制,信用约束、群防群控的打传工作长效机制,有效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9、黑龙江省:重点查处超范围、虚假宣传、以直销名义从事传销等行为

黑龙江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提出将加强对直销企业、直销员及直销企业经销商、合作方、关联方的监管,重点查处直销产品是否超出核准范围以及是否有虚假宣传,直销企业存在以直销名义从事传销等行为。全省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将通过查询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系统等方式,掌握辖区内基本情况。重点关注直销经营主体是否获得直销活动区域许可、是否及时变更直销经营许可事项;直销经营活动中是否有效执行退换货制度,直销产品是否超出核准范围以及是否有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直销企业经营商是否存在违规开展直销活动以及直销企业合作方、关联方是否存在挂靠直销企业从事传销等违法行为。

10、云南省: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网络传销

据道道舆情监控室从5月22日在昆明召开的云南省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了解到,2018年,云南省将把打击传销作为防范重大风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始终保持打击传销的高压态势。

今年,云南省将严厉打击网络传销,进一步强化信息技术在打击传销工作中的运用,坚持数据引领实战、信息服务实战,不断提升打击传销工作信息化水平。加强重点专项整治,紧盯重大违法犯罪团伙、重大典型案件、重大突出风险,有针对性地适时在全省组织开展打击传销集中整治行动。着力维护社会稳定,坚持预防为主,注重源头治理,加强宣传教育。继续深入开展“无传销城市”“无传销社区(村)”“无传销网络平台”“防止传销进校园”等创建活动,营造防控传销的良好社会氛围。健全完善成员单位之间的高效协作机制,形成有效打击防范传销的工作合力,做实、做细、做好打击和防范传销工作,切实净化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1、天津市:严禁直企做“资金盘”

日前,天津市市场监管委推动直销企业落实《关于督促推动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意见》,明确直销企业严禁从事“资金盘”等涉嫌传销活动,要求直销企业认真履行监管主体责任,加强对分支机构、服务网点、经销商的管控,健全经销商管理制度。同时,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制度,督促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切实履行广告审查责任。目前,已有8家直销企业向所属地区市场监管局递交合法经营承诺书。

另外,天津市市场监管委重点检查直销企业是否建立并实行完善的退换货制度,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所在地服务网点和直销员是否按照法定要求、期限给消费者退换货。同时,天津市市场监管委组织各区市场监管局通过开展摸底排查、督促企业自查、开展专项检查、举行专门会议等方式,检查直销企业落实退换货制度情况;组织各区市场监管局与在津直销企业及分支机构举行全市首届直销企业自治联盟会议,围绕退换货制度落实情况、服务网点及经销商管理等方面进行研讨。

12、南京市:全面整治和打击非法集资 将对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

近日,南京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做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打赢处置非法集资攻坚战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区(开发区)要组织由市场监管、金融、公安、税务、属地街道等成立的工作小组,对辖区企业进行全覆盖、无遗漏、拉网式排查。

重点排查对象包括:注册资金突然增多、同一法定代表人注册公司多、公司客户及人员来往异常、往来资金多和实际业务少、经营场所面积小的企业;投资理财、网络借贷、资产管理、旅游养老、网络科技、生物科技、农林养殖等行业和企业;通过各种途径公开宣传保本保收益、承诺回报明显高于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融资活动及融资中介;近2年以内迁到本辖区的企业,特别是外地公司在本区域设置分支机构或注册地与经营地分离的机构。组织对全市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开展非法集资专项排查。

13、成都:全力推动整治传销一体化格局

成都工商监管局日前提出,要强化部门联动,全力推动整治传销一体化格局;要创新工作机制,扎实推动打击传销工作取得实效;各单位要把打击传销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紧紧抓住线上线下两个工作重点,全面开展“打、防、控”三方面的工作,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不断加大传销源头防范和治理力度,努力把传销隐患消灭在萌芽阶段。

14、太原市:重点监测夸大虚假宣传行为

日前,太原市工商局印发《2018年经济检查工作要点》,要求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以促进“两个强化”、打好“三个战役”、加强“四个建设”为目标,努力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地方经济健康发展。

1、打好三个战役,加大传销案件查处力度:①开展查处商业贿赂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②开展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专项整治。③开展整治“傍名牌”混淆仿冒侵权行为专项整治。

2、促进两个强化,规范直销行业,打击传销活动:①强化对直销企业的监督管理。一是加大对直销企业监管的力度。重点监管直销企业、经销团队打着直销旗号,以股权激励、资金股、投资分红等形式涉嫌传销的违法行为。二是加强对直销行为的动态监管。对投诉举报较多、经营业绩波动较大的企业要重点关注,防止企业发生违规经营行为。

②强化对传销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一是继续加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大传销案件工作的协作和查处工作。二是对用虚假、夸大宣传方式以及高额回报诱惑群众参与传销的情况,着眼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全面完善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信息系统的使用工作。市局将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该系统的使用情况,并进行通报。四是充分发挥综治考评作用,积极会同公安、文明办、综治委等部门深入推进无传销创建工作的开展。

三、结语

纵观近期以来全国各地政府部门从各方面的发声以及频频召开的各项会议来看,打击传销将是2018年各监管部门的一项重点工作。据道道舆情监控室观察,鉴于近两年来善心汇、云联惠等网络传销大案要案的频发,已经引发整个社会对传销问题的关注,因此,2018年全国各地监管部门共同掀起一股打击传销新态势已成必然。然而,在竭力肃清非法涉传组织的同时,直销企业规范经营的话题也将引起全国各地多部门的密切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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