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立法十周年 胡远江:修改两个《条例》很有必要
2015-09-16
来源:海畴集团
编辑:liwei

  《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颁布实施十周年以来,为行业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取得的成就可以说有目共睹,但有人对此却持否定态度,并认为两个条例在过去定义的时候就存在问题。中国直销问题研究专家、中国保健协会直销工作委员会执行主任、海畴董事总裁胡远江教授对此表示不认同。

胡远江教授 中国直销问题研究专家

中国保健协会直销工作委员会执行主任、海畴董事总裁

  胡远江教授认为,任何政策法规的制定,都是遵循当时的时代背景,具有一定的阶段性,两个条例制定在十年前,那时候更重要的是解决中国直销被金字塔模式和传销绑架着往前走的混乱格局,所以行业混乱的格局之下,通过运营重点来拨乱反正是很有必要的,矫枉必须过正才能遏制甚嚣尘上的传销封尘,从历史唯物主义角度来讲,条例从一定程度上起到了这样的作用,当然其中一些条款不能一步到位,按照国际惯例来走,这也是基于中国国情、行业发展的情况来决定的,所以要充分肯定两个条例阶段性的作用,但要清醒的认识到从长远发展来看,有他的不足之处,立法运行十年,很有必要对其作出一定的修改。

  在谈到对两个条例的修改建议时,胡远江教授指出要找到三个平衡点:首先希望能够更好的向国际化靠拢,在符合国际惯例和尊重中国国情之间找到平衡点;其次在约束管理和企业自由经营之间找到平衡点;第三要在企业的阶段性严管和长期性的市场开放之路建设之间,找到平衡点。

  胡远江教授表示,通过对现有的法律法规做一个适度的修正和完善,使其更符合今天直销行业发展的现状,不使法律中的部分条款成为约束捆绑行业发展的紧箍咒;胡远江教授指出,在法律的修正中,要逐渐放开市场准入机制。就市场因素而言,直销具有广谱性,只要是企业,用什么方式去销售产品,是企业的自主选择,不是部分企业的特权,但是基于直销企业的特殊原理,目前的法律对直销体系设定了较高的门槛,从长期发展来看,有不合理的一面,在条件成熟的时候,限制的放开直销行业的准入机制,也是两个条例要修改和完善所要考虑的问题。

  比如争议较多、行业比较关注、让企业最花费精力的多层次销售、产品经营范围、直销区域审批和设立等增加企业运营成本方面的问题,在条例修改时,要多做研究,使市场起决定性因素的概念,建立在企业运行之上,而不是采取政府宏观调控作为主要手段。

  胡远江教授指出,随着行业的发展,随着政府监管部门规直打传总体原则的建立,行业的发展有了很大的改观,渐进性的建立宽进严管,在总体原则之下,构建正常的市场竞争、行业竞争格局很有必要;胡远江教授指出,直销在中国立法运行十年,从目前运行状况来讲,作出一定的修改和完善是很有必要的,也是毋庸置疑的,时移世易,变法宜矣,在“四个全面”国家大的宏观政策背景之下,来推动和实施直销法律法规的修正和完善,符合历史的潮流和趋势,是时候摊在桌面上来探讨这个课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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