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培伦】思利及人与企业责任
2008-11-08
来源:中国直销专业网
编辑:a185_aaa_com

  企业公民这一概念诞生于上个世纪60年代的西方。那时随着西方经济的高速发展,工业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从而导致了企业为了自身发展而伤害社会公众利益的现象愈来愈严重,因此,一些人开始呼吁企业应该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在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提出则在2003年左右,由于我国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一些企业对社会的伤害也越来越大,环境污染、矿难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对土地及资源进行毁灭性开发等问题越来越严重。按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企业公民课题组组长于增彪的说法,目前中国一些企业的发展正是以伤害社会为代价的,中国的大部分企业远远还没有承担起公民的义务。

  可喜的是,2005年开始,相继有企业开始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将履行企业责任作为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应尽的一项企业公民义务。

   纵观我国直销行业,虽然《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已经颁布实施三年了,也有一些企业获得了商务部发放的《直销经营许可》,但我国的直销市场还是比较混乱,传销活动同样猖獗。笔者以为,这除了我国政策法规上存在的缺陷外,也与一些企业没有履行自己应该尽到的社会责任有着极大关系。可喜的是,南方李锦记于今年10月10日发布了《南方李锦记2007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南方李锦记也因此成为我国直销行业中第一个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企业。在这份报告中,不仅提炼和总结了南方李锦记成立15年来的社会责任观点及承担社会责任的历程,而且通过品质责任、健康责任、员工责任、伙伴责任、环保责任、公益责任六个方面及南方李锦记企业责任大事记,全面展示了企业在社会责任方面所做出的努力,这不仅弥补了中国直销行业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不足,提高中国直销行业的美誉度,更能够提高社会的整体责任感,提高广大群众参与社会责任的积极性,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美好的未来做出贡献。

  南方李锦记成为我国直销行业中第一个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企业,这之中有着其必然的因素,这个因素就是南方李锦记秉承的李锦记集团“思利及人”的企业文化。正如南方李锦记董事长李惠森先生当选为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后,在“两会”期间接受新华网记者采访时说:我们家族的核心价值观就是"思利及人",我花了两年时间写了一本书。"思利及人"有三个要点:第一、换位思考。我们做什么事情要站在对方的立场去想。第二、关注对方的感受。我们怎么去讲一句话,什么时候去讲,讲不讲,都影响对方的感受。第三、直升机思维。很多人会站在自己的立场去想事情,我们推广每个人坐直升机,比如我现在站在家族的立场去考虑问题,站在整个国家、民族、社会的立场去想问题,站在不同的立场去思考,这个事情就不一样了。 

  实际上,“思利及人”所倡导的就是企业应该尽到自己的社会责任,也是李锦记集团坚持百年不懈的核心理念。经过百年传承与实践,已经成为企业的一种境界、一种深植血脉的本能;已经成为企业员工的潜意识和习惯,而这种习惯陪伴李锦记走过了120年的历程。
更加值得我们欣慰的是,在南方李锦记之后,安利公司也发布了《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他们的这种做法,无疑将会为整个行业形象的提升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会对行业的健康发展起到积极作用,因此,我们期待着,有更多的直销企业能够如南方李锦记和安利一样,在企业发展的同时,始终不忘应尽的社会责任,把企业的社会责任制度化,经常化,公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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