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转型限期一年 安利雅芳心情各异
2006-03-14
来源:
编辑:liwei

    商务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昨日发布公告指出,此前发布的所有外商投资转型企业有关规定将从今年12月1日起废止。

    商务部表示,国务院颁布的《直销管理条例》于2005年12月1日正式实施,经过研究后决定将之前发布的关于外商投资转型企业的规定于2006年12月1日废止。

    商务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同时表示,自2006年12月1日起,未依法获得直销许可,以店铺加雇佣推销人员从事经营活动的,比照《直销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关于未经批准从事直销活动的规定查处。这里的推销人员是指非企业正式雇员,通过为该企业推销产品取得劳动报酬的人员。

    此公告发布,并未在业内引起太大反应。安利方面表示,这意味着商务部给了当年10家外商投资转型企业一年的“过渡期”,转型直销企业须在一年内获得正式的直销从业牌照,否则一年后将无法继续开展直销业务。因此,安利将力争尽早获得直销牌照。据了解,首批直销牌照有望于今年3月1日前正式发放,目前各大直销企业都箭在弦上。

    雅芳方面则表示,这一规定对雅芳没有影响。自1998年后,雅芳已全面转型为传统批发零售模式并在全国开设了6300多家零售点,同时雅芳在去年4月获得了首张也是唯一一张直销试点牌照,允许在部分省市开展单层次直销业务。

    1998年4月18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全面禁止直销。1998年6月18日,国家外贸部、内贸局和国家工商局联合下发《关于外商投资传销企业转变销售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外经贸资发第455号),规定外商投资传销企业必须转为店铺经营,促使企业转型经营。同年6月,10家外资企业被批准改用“店铺+推销员”的方式转型经营,分别是:安利、雅芳、玫琳凯、日晖、富迪、娜丽丝、尚赫、完美、百美、特百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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