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传销需创新问题应对机制和联动协作机制
2018-10-15
来源:法制日报
编辑:石头

  直销专业网讯 在创新宣传教育机制和信息沟通机制的同时,要使打击传销工作取得扎实有效的成绩,还需创新问题应对机制和联动协作机制。

 


  创新问题应对机制
  保障打传执法顺利推进
  当前新形势下,传销活动出现了大量形态各异的新“变种”,必须积极创新各种问题的应对手段。
  湖北省工商局对违规直销和传销案件备案及管辖作出规范。一是严格落实案件报备制度。要求全省工商系统办理违规直销和传销案件时,须在立案前逐级上报省工商局备案审核。二是明确管辖原则。对违规直销和传销案件,由县级以上工商局负责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对直销企业、直销企业省级分支机构涉嫌违法的也指定了管辖。三是严格责任追究。该局定期对全省各地案卷进行抽查,发现违规直销和传销案件未经备案审核立案的,按违反立案程序规定,追究执法过程责任。
  这一做法给我们的启示是:第一,工商机关必须用与时俱进的眼光认识和研究传销,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打传工作的应对方法;第二,要突出对网络传销的重点整治。


  创新联动协作机制
  形成打传工作强大合力
  打击传销工作需要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通力合作,也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有些地方在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建立联合协作机制方面,形成了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联打联防的良好打传工作格局。
  天津武清、北京通州、河北三河工商局建立了京津冀打传合作机制,共同签定了《京津業通州、武清、三河工商局打击传销联防联动区域合作机制协议书》,共同构筑了打击传销违法行为协作机制,即定期召开联席会机制、建立案件协办移转机制和区域联防联动机制。
  四川省乐山市工商局与河南省焦作市、平顶山市工商局建立帮教传销参与人员执法协作机制。三地签署了《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合作协议》,建立了跨省、跨区域的“大宣传”“大帮教”打击传销长效机制。一是建立联络员制度。二是建立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信息交流机制。三是建立查处传销及违法直销执法协作机制,依托总局直销监管局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信息系统,建立传销人员信息库,相互通报重大传销活动情报。四是建立打击传销联合行动协调配合机制。五是建立区域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大宣传格局。
  建议在下一步的打传工作中,一要有开放的眼光,并采取多管齐下的手段。党委、政府要跳出“本地”小圈子,工商、公安机关要跳出“本部门”小圈子,强化配合意识,争取最大治理效果。二是打传联合机制的建立重在对人的管控。通过地区间、部门间通力合作,要把传销人员年牢控制在政府监管视线以内,并以协作形式采取最得体的执法手段。三是打传联合机制的建立关键在于案件的合力突破。要在案件这一“关口”上合力“围剿”,使案件的管精、调查、执行环环有序推进,将违法传销组织一举击破。四是打传联合机制的形成主要看信息沟通共享情况,要通过区域协作、部门合作,保障打传工作路径的顺利畅通。五是打传联合机制的形成还要注重宣传教育合力的形成,形成对传销活动的舆论”合围“,使传销分子“四面楚歌”,无处躲藏。
  (作者陆诗秦 系河南省工商局办公室主任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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