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善林金融:非法集资736亿 涉及62万余人
2019-02-20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王琦
编辑: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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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跟e租宝案类似,善林金融在线下门店销售的产品实际上是虚构的债权类理财产品,其对外向投资者许以年化收益5%至18%不等的高额利息,承诺到期返本付息,骗取投资人资金。
  2 为了更好的推销善林金融的理财产品,周某云还安排亲戚经营的广告公司专门负责善林的外宣广告业务,不惜花重金在大外墙、地铁车厢等处布置宣传广告,甚至斥资买下美国纽约时代广场户外大屏广告。
  3 周某云个人银行账户有3.2亿左右的流水,周某云到案后交代,这些钱用于平时的花销、维持公司客户往来、车旅费、开五星级宾馆,到娱乐场所消费。
  2018年4月9日,善林(上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某云向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自首,称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已产生巨大资金缺口致使无法兑付投资人本息。
  一时间,投资人蜂拥向公安机关报案,曾经风光无限的善林总部被公安机关查处。几个月后,曾在北京大街小巷都能见到的邻家便利店,因为主要股东善林金融爆雷、便利店持续亏损,2018年8月2日,全国168家门店宣布停业。
  警方查证,“善林金融”采用传统的门店推销与互联网营销相结合的“线上”“线下”交易模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截至2018年4月9日案发,善林金融非法集资共计人民币736亿余元,涉及全国62万余人,其中实际未兑付投资人本金共计217亿余元。
  2018年9月20日,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将周某云、田某升等12人以涉嫌集资诈骗罪移送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另有41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移送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同时,追赃挽损工作正在进行中。

 


  善林公司位于浦东的办公写字楼。


  高额利息、承诺返本付息,不到2年上千家门开遍全国
  善林(上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善林金融”)注册成立于2013年10月,法定代表人周某云做房地产起家,为达到融资目的,他招募了一批所谓有行业背景的人组成团队、搭建公司,并在全国大规模铺设门店和营业部,发售理财产品鑫月盈、鑫季丰、鑫年丰等理财产品。
  跟e租宝案类似,善林金融在线下门店销售的产品实际上是虚构的债权类理财产品,其对外向投资者许以年化收益5%至18%不等的高额利息,承诺到期返本付息,骗取投资人资金。
  据公司高管高某强交代,善林金融最初推广的方式是通过业务员在商场超市里面发宣传单、电话推销、接头摆摊和保险等其他公司业务员介绍客源、网络上做推广等方式拉客户。普通业务员的年薪能达到10万以上,还有高额的佣金收入。



 

  上海警方对善林金融线上投资理财平台“善林宝”进行查封。


  不断涌入的投资资金让周某云尝到了甜头,周某云为公司制定了宏伟的发展规划:一年内要在全国开100家门店。但这种提法也仅维持了一段时间,很快,他又提出要在全国开1000家门店。“线下门店吸收资金速度快,我们对理财产品最高的承诺18%的年化收益,一般要求5万起购”。周某云交代。
  而事实上,从上海几个门店扩张到全国1千多家门店,善林金融仅仅用了不到2年的时间。至2015年2月公司开设线上理财平台前,善林在全国的实体门店规模一直都在疯狂铺张,最高峰时善林金融在全国29个省、直辖市设立了1120家分公司和门店,总员工超过3万人。
  2015年2月起,周某云又将盘子部分转到了线上,先后设立“善林财富”、“善林宝”、“幸福钱庄”(后更名为“亿宝贷”)、“广群金融”四家线上投资理财平台,同样以承诺还本和支付高额利息为饵,通过上述互联网平台销售虚构的理财产品,骗取投资人资金。
  “善林金融的线上理财平台就是将其线下虚假债权打包后对外进行销售,扩大销售规模,向广大投资人募集资金。”负责侦办此案的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经侦支队一大队大队长徐岗告诉南都记者,“善林金融”通过推出各种不同期限、不同收益率的理财产品,吸收社会大众资金形成资金池。
  据公司高管高某强交代,线上平台上线的理财产品仅用2个月就募集到了近20亿的金额。


  包装虚假债券项目,花重金投广告提高知名度
  2016年度互联网金融企业50强、年度新锐投资服务平台、年度互联网理财创新平台、CSR中国教育奖、社会责任新锐奖、年度公益创新奖、行业标杆企业……善林金融的“履历”似乎过于亮眼。
  在大篇幅的公司发展历程介绍中,善林金融自称是一家大型专业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公司,旗下拥有包括善林资产、善林商务咨询等多家子公司,设有合规的银行账户存管,安全透明、杜绝资金池,定期组织第三方权威机构进行审计监督。

 

 

  善林金融宣传画册。



  为了更好的推销善林金融的理财产品,增加公众认知度,周某云还安排亲戚经营的广告公司专门负责善林的外宣广告业务,不惜花重金在大外墙、地铁车厢等处布置宣传广告,甚至斥资买下美国纽约时代广场户外大屏广告,还成为中国女排赛事的赞助商,从而增加公众对善林金融的信任,推销公司的理财产品。
  正规的P2P平台只是信息中介,只能提供线上业务的撮合,周某云却假借P2P的名义,以债权转让为名对外销售理财产品募集资金。但债权转让要有真实的债权、借款协议,周某云就投资了一些修桥修路项目借款拿来做债权转让。
  在善林对外宣称的投资企业中,有中耀华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水晶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温泉干细胞医院、安源汽车、邻家超市(北京100多家便利店)等很多项目,而事实上投资到这些项目中的资金在总募集金额中占的比例非常少。
  “吸收投资人的大量资金,真正用来投资到项目上的比例仅有不到5%,且投资内容很单一。”浦东经侦支队徐岗告诉南都记者,“善林金融”对外宣称的这些投资项目实际上并无盈利能力,善林宣称投资公路等基础建设、入股其他公司股权,宣传正在研发新能源汽车,也只是在烧钱阶段,研发和管理能力落后,不可能挣回几个亿的投入。
  太快的扩张,销售端和对应的债权不相符,有公司高管提出这是做虚的债权、模式不正常,周某云就批评其思路格局太小。周某云在自首后交代,“善林金融只有第三方支付公司,做不到正规P2P公司那样点对点撮合,只能把放出去的债权进行打包,打包再进行债权转让,项目也是放大它本身的价值的。”
  为减少外界质疑,公司内部规定,业务员对外宣传不能说是理财产品,直接以鑫月盈、鑫季丰、鑫年丰的名称代替,一方面显得专业,可以糊弄对投资概念认识不清的老年群体。南都记者拿到的一份2017年5月公司高管例会纪要中,在上线一款房贷产品时,要求“要避开房贷字眼,可叫资产抵押,资产抵押手续不要太复杂。”



  骗取投资人信任,给投50万以上的客户发金币
  善林金融的门店也开在了郑女士所在的小区。“当时他们宣传的非常好,多次荣获各种奖项、金融50强企业,还赞助中国女排,他们的老总也很厉害,公司还在人民大会堂开年会等,我有点养老金,想着可以赚点利润,就投资了。”
  2017年4月开始,郑女士先后在善林金融投了108万,购买了“鑫年丰”、“政信通”几款理财产品。“他们的经理给我介绍说,善林金融做的项目是国家扶持的,说善林信誉很高绝对不会有拖欠,到期后3个工作日内就会兑付本息的,还给我看了他们的营业执照。”郑女士说,第一期购买产品到期后,她获得了1万元左右的收益,之后她又将这部分收益继续投资购买了善林的其他理财产品。

 


  善林金融与投资人签署《协议》,承诺出借到期后本息一并归还。



  今年4月15日,郑女士本应到期的6万元的理财产品本息没有如期到账,这才知道善林公司出事了,“我还有11个理财产品的本息没有收回,全部家当血本无归”。
  跟郑女士不同,李先生最先得知善林金融是通过微信朋友圈的广告,之后找到门店咨询理财产品。“看了善林金融有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还有善林金融的宣传广告,业务员介绍说总部在上海,都有经营凭证和纳税凭证,公司的产品是经过上海浦东工商部门和银监会批准通过的,分公司都是经过地方工商局备案登记过的,而且也看到善林的很多宣传广告。”
  门店业务员向李先生推荐了几款产品:鑫月盈投资期2个月,年化收益6%;鑫季丰投资期3个月,年化收益8%;双季盈投资期6个月,年化收益9%;鑫年丰投资期12个月,年化收益12%;双年丰投资期24个月,年化收益13%,这五种产品公司都承诺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还有双季月盈、月月盈这两种产品到期还本,按月支付利息。
  从2017年4月到2018年2月,李先生先后在善林金融购买了“双年丰”、“政信通”、“鑫丰年”、“月月盈”四种等理财产品,前后共投入60万人民币,签订了《出借咨询与管理服务协议》、《债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出借到期本息一并归还。“到目前为止,我的六个所有出借协议都没有获得任何收益,投资的本金也权没有收回。”李先生说。


 


  2018年4月,上海警方对善林金融立案侦查。


  专案组向南都记者表示,大多数非法集资犯罪的宣传手段,多以承诺“高额回报”并且采取与投资者签订投资协议、开具收款收据和赠送消费卡等各种形式获取投资人的信任。
  在公安机关查货的大量善林金融涉案物品中,有礼品卡、购物券、苹果手机、平板电脑、金币(含金量不足5克)等,一般投资满50万以上的客户,就可以领取。

  被约谈后躲避监管,发行资产包半年非法募集资金120亿
  善林金融最终崩盘前,上海当地监管部门就曾对其专门约谈过,指出其线下、线上募集资金存在问题。但周某云表面上配合整改,将沿街的线下门店数量减少,解散业务团队,实际上则是把业务员都转移到写字楼内,通过人力资源公司代办解除人事关系,再签订新的合同继续开展募集资金的业务。
  公司内部对员工也做了严格要求:“相关工作建立的微信群,完成工作任务后要及时解散,不允许截屏,敏感问题不允许在微信中讨论。”
  善林副总裁孙某庆交代,公司刚开始的宣传就是依靠发放这些宣传册、宣传单招揽客户,但后来上面规定不允许使用这种方式做宣传,就改成打电话推销,搞一些讲座,租用高档酒店开客户答谢会等,利用这些机会邀请潜在目标客户,向他们推销理财产品。
  “这种借新还旧的模式到最后肯定是要爆掉的,因为没有造血功能,但我一停下来,投资人就会蜂拥而来。”周某云交代。
  2017年8月,为募集资金兑付前期出资客户本息,周某云召集公司高层田某升等人开会预谋,将公司实际控制的贵州中耀华建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作为债权进行包装,通过隐瞒实际债权的方式,发行年化收益率8%至14%的“政信通”(又名“幸福之路”)理财产品。
  为吸引公众投资,善林对外宣传中耀华建是主营承包政府公共工程建设项目,是通过POS机刷卡将客户投资资金直接划拨到中耀华建。但实际上,投资人的资金都是直接归入善林金融账户,并没有投入到项目中。


  “其实这也是按期付息,到期还本的理财产品,只是用中耀华建项目来包装而已。”田某升到案后交代,公司提供的个人债权都是虚假的,从一些债权清单上发现,两笔债权信息、债务人名字相同,但身份证号码就只有一位数字不相同,债权金额都是一样的,“这明显就是虚假债权”。
  专案组告诉南都记者,善林金融在中耀华建项目的投资只有8个亿,应收账款10个亿,而其将这个项目对外包装成一个价值120亿的资产包,向公众非法募集资金。这个项目中每天新吸收的投资金额能达到7000万—8000万。
  “这个债权转让就是为了募集资金,善林公司所谓的这些债权都是虚假的,但是客户在购买理财产品时,也不会具体去关心这些债权的真实性,客户只在乎投资回报率有多少,只要到期客户能拿到本金和利息就可以了。”田某升说。
  “只要公司推出了新的项目或者冲业绩,公司就会组织集体参观旅游活动,让大家看那个项目有多值钱。”南都记者拿到的一份2018年4月2日公司高管例会纪要中,公司计划在贵州兴义办公室建一个接待室,以便后期接待客户,还制定了“十五个城市”客户投资分享会。



  平台亏空217亿,公司控制人向公安机关自首
  和e租宝、钱宝等非法集资平台一样,善林金融也是靠“借新还旧”、击鼓传花的模式维持着公司的运营。疯狂门店扩张铺张、公司运营管理混乱,投资项目经营不善,高昂的公司运营成本,随着时间推移,资金缺口越来越大。
  除了用于支付投资客户本息和公司运营费用、员工工资奖金外,周某云还将吸来的资金用于放贷、投资房地产、收购金融牌照、投资汽车销售、新能源行业及其他周某云直接控制的关联企业。
  曾经在北京大街小巷都能见到的邻家便利店,因为主要股东善林金融爆雷、便利店持续亏损,2018年8月2日,全国168家门店同时宣布停业,光是北京就有100多家。
  “善林金融对外投资收益无法覆盖资本成本,但停止理财产品的销售,善林金融就会立即资金断裂,所以只能用新的客户投资款来偿还旧的。”公司执行总裁田某升交代,要维持公司继续运转,每月平均花费至少要达到5、6亿元。
  专案组告诉南都记者,善林金融非法募集的资金大部分被用于向前期投资人还本付息,以此制造公司投资盈利和经营状况良好的假象,部分非法集资款被挥霍于支付高额佣金、租赁豪华办公场地、广告宣传等高运营成本及个人挥霍。

 


  2018年4月9日,善林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某云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专案组查证,周某云个人银行账户有3.2亿左右的流水,周某云到案后交代,这些钱用于平时的花销、维持公司客户往来、车旅费、开五星级宾馆,到娱乐场所消费。
  “窟窿越来越大,我越想越害怕。”2018年4月9日,善林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某云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依法立案侦查。




  周某云的自首悔过书。


  在自首书中,周某云承认,善林金融从2013年成立至今,在不具备任何资质的条件下,通过对外公开宣传、承诺保本保息等方式,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公司对外宣传的企业项目没有造血功能,无法给投资人带来稳定的回报,只能以借新还旧的经营模式来维持运行。

 


  主犯周某云租住的高档公寓。


  面对公安机关的铁证,平日风光无限的周某云低头忏悔,“我深深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触犯法律的,因为我的行为伤害了广大投资人,对员工、对社会也是极不负责任的,造成了恶劣的影响,我向大家道歉,所以今天我主动投案自首,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



  公安机关全力追赃挽损
  南都记者从专案组了解到,截至2018年4月9日案发,善林金融非法集资共计人民币736亿余元,涉及全国62万余人,其中实际未兑付投资人本金共计217亿余元。
  2018年9月20日,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将周某云、田某升等12人以涉嫌集资诈骗罪移送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另有41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移送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介绍,为全力追赃挽损,上海市银监、保监、工商等部门联合市公安局形成工作专班,积极协助案件侦办工作,向广大投资人开设专门接待窗口,设立非法集资案件投资人信息登记平台,第一时间对外发布案件进程,对于新立案案件及时向全社会公布。
  善林金融案中,截至目前,警方已查封、冻结了相关银行账户、房产、汽车以及股权等财产。经全力追赃,目前初步追缴资金15亿余元,现追赃挽损工作仍在进行中,最终清退将依法进行。
  上海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回归理性投资心理,自觉抵制高息集资诱惑、树立正确理财观念,警惕非法集资陷阱、谨防上当受骗。增强风险抵御能力,选择正规投资渠道。做到不轻信、不盲从,不轻易涉足不熟悉的投资领域和投资项目。增强风险应对能力,如遭遇非法集资损失,及时到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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