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一起特大集资诈骗案。黑龙江省勃利县男子刘某国以公司名义推出“利姆币”、“外宝购”、“环球积分”等资金盘进行集资诈骗活动。一审期间,刘某国因犯集资诈骗罪被成都高新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原判认定,广西肯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肯河公司)成立于2015年9月10日,刘某国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并持有该公司98%的股份。2016年4月起,刘某国等人在广西南宁市以肯河公司名义推出“利姆币”项目,宣称购买商品可获得一定比例的“利姆币”,“利姆币”能够增值并提现。
2016年9月,刘某国等人成立肯河公司成都分公司,并以该公司名义在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复城国际广场开设进出口跨境商品体验店。2016年11月,刘某国等人参与成立成都外宝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利用进出口跨境商品体验店推出“外宝购”项目,并称充值1万元成为会员后可获得1万积分,并可以分5个月获得1万赠送积分,积分可以在进出口跨境商品体验店内购买商品,此外还能享受1万元的现金分红。推荐其他人参与可以获得不同额度的返利。
2017年4月,“外宝购”项目终止。同年6月起,刘某国等人继续利用复城国际广场开设的进出口跨境商品体验店,以肯河公司名义推出“环球积分”项目。
刘某国等人以实体店购物为幌子,以购物积分返利为诱饵,将公司网站分为“内盘”、“外盘”,宣称购买激活码注册成为会员,在“外盘”网站充值后,根据系统价格购买“环球积分”,“环球积分”可以转换为“内盘”网站的优品积分,分为2000、5000、10000三个不同档次,同时获得相同档次可兑换实物商品的礼包兑换券。
会员通过购买使用消费券,每天可享受优品积分2%的积分返利(又称“静态积分”)。会员还可以推荐他人参与环球积分项目,根据推荐人数不同获得不同的积分返利(又称“分享积分”)。静态积分和分享积分的80%可以转换为“外盘”网站的环球积分,并按照系统价格提现。
2017年8月份,大量会员未收到兑换商品的实物,甚至无法获取礼包兑换券,更不能按其宣称在“外盘”提现,遂发现被骗而报案。
2017年8月16日5时许,民警在北京首都机场T3出入境处将正在办理入境手续的刘某国挡获。经查,刘某国等人涉案金额达2000万元左右。
3月29日,成都高新区人民法院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刘某国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向社会公众诈骗所得的资金属于被告人的违法所得,应当予以继续追缴并发还被害人,不足部分责令退赔;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应当返还、退赔被害人。被害人本金尚未归还的,所收取的回报可折抵本金。
宣判后,原审刘某国不服,提出上诉。8月16日,二审法院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据此,依照法律的规定,驳回刘某国的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