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传销条例》比《直销管理条例》早一个月实施,政府希望首先对目前的直销市场作一个清理整顿。工商局的清理整顿行动不日即开始,不会等到今年11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下属公平交易总局打击传销处处长吴雁表示。
《每日经济新闻》从打击传销处了解到,目前以拉人头为主和其他形式的传销活动还很多,打击传销处将联合公安等多个部门进行持续一至两个月的打击行动。
直销专家胡远江解释称,法规出台监管力度的加强主要体现在多个部门的联合执法上,具体表现为商务部主管直销企业、工商局主管直销企业的从业行为,公安局重点监察直销中的经济犯罪和商业欺诈。
胡远江表示,以工商局为主的联合行动部门预计下一步将重点对四类非法传销行为进行肃清,第一是未在我国注册并获得直销资格的国外偷渡型传销企业;第二是国内没有生产基地、自主炒作的直销企业;第三是利用互联网进行非法传销商业欺诈活动的企业或个人;第四是以拉人头、收取入门费的金字塔式非法传销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