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李锦芬释疑安利经营三大焦点
2006-03-09
来源:
编辑:liwei

 

  焦点1

  安利是继续延续转型期的方式还是按新的方式经营?

  (安利目前的营运模式是“店铺经营+个人推销员”的形式,而直销条例的出台对直销重新进行了定义。)

  郑李锦芬:法规出台了,我们没有别的选择,我们要争取直销的牌照,我们要按照新法规要求来做。过去安利按照中国特殊的国情“五停四改”自身营运方式,在这段时间的北京、上海、广州的多场会议上,我与我们销售人员的骨干交流,以透明的方式与之沟通,号召他们对新法规理解、接受,进而配合。

  焦点2

  安利会不会采用变通的方式弥补经销商利益?

  (直销法制定了30%的奖金限制。)

  郑李锦芬:报酬的部分,我们现在推销员有20%的顾客服务报酬,此外还有月终销售佣金,按比例提取,从0到24%。30%限制之后,我们会重新考虑我们的定价策略。但我们还不能马上公布方案,请允许我们有一个相对的调整期。

  现阶段,由于法规规定营销人员报酬只能在产品销售的30%里面做设计,产品的定价是一部分因素,销售人员报酬也是设计的部分。我们的调整不是提价,很有可能是我们产品的定价部分,20%的顾客服务报酬还是会有降低的空间。

  焦点3

  安利会否减少专卖店的数量?

  (新的条例出台不再有对店铺的硬性要求。)

  郑李锦芬:新的条例出台,我们可能对开新店的速度会放缓一点。曾经(草案)有过每个省区设立10个店铺的要求,但现在法规没有这个要求,我们会按照市场本身的需要来决定是否开店。对某些消费者、营销人员多的地区和城市,我们仍会开店。而现在已经开的店,就没有减除的必要。毕竟店铺对我们提高知名度、透明度有很大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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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利将从制度上避免传销嫌疑

  与此次直销管理条例同步出台的还有禁止传销条例,其中,多层次被纳入传销的范畴。对此郑李锦芬表示:安利一直都强调经销商要尽量避免有传销的嫌疑。此次多层次被纳入传销范畴,要对经销商工作内容、性质、报酬进行重新审视和设计。安利要求经销商必须与公司要求做到一致,若自己去发展上下线关系、组成网络,则要被警告和开除,努力从制度上去安排,使他们不会有传销的嫌疑。

  安利与经销商一直是不离不弃的关系,其实也是一种博弈的关系。1998年,安利对经销商提出不慌不乱、不离不弃八字方针,而此次安利对于立法是欢迎、支持和配合六个字。在新的法规适应过程,安利给经销商的是六个字,自信、自律、自强。郑李锦芬表示:“我们对经销商非常珍惜,目前的情况是经销商身份的定位,他们不是普通推销员,他们拿了工商牌照,是业绩优秀并具有业内经验的人。对于安利来说,目前的主旨是要照顾到经销商的利益,尽量去作出安排,使之平稳过渡。此外,我们迎来的可能是一个动筋骨的改动,但经销商都知道公司每一次要做出变革都是很严肃地处理事情,法规不允许的就不能做。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只要营销人员有所贡献,就会取得合理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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