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公安部发布2008年打击传销第一号提示,提醒群众警惕传销组织打着“电子商务”、“网络直销”等旗号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的行为。
一些传销组织租用境外服务器,利用互联网作为宣传、管理的辅助平台,把汇款账户设在境外,通过网上银行电子支付手段收取传销款和发放奖金,违法活动更隐蔽。
应警惕传销组织打着“连锁销售”、“特许经营”、“直销”、“加盟连锁”的幌子,谎称“国家搞试点”、“响应西部大开发号召”等名义诱骗群众参加传销。同时,如果发现传销组织从事传销活动,要及时向当地工商、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