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义论剑】直销立法应重点关注“多层直销”
2006-03-09
来源:
编辑:liwei

  依据国际流行的划分方法,直销包括三种形式,上门推销(Door-To-Door Selling)、会议营销(Meeting Selling)和多层直销(Multilevel Marketing)。在中国,我们将前两种直销形式称为单层直销,又催生出单层直销和多层直销的说法。

  在直销立法中对单层直销的规范,主要是规范直销商品的品质、直销员的行为、直销员的收入以及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等,侧重于对直销员个人行为的规范。直销立法中对多层直?墓娣叮?饕?枪娣吨毕?笠档氖谐∽既胩跫??笠档纳唐贰⒔崩?贫取⑴嘌怠⒐芾淼龋?嘀赜谄笠敌形?墓娣丁?lt;/P>

  中国直销立法应当重点关注多层直销是基于如下几点考虑:

  首先是合理规范多层直销企业行为的需要。中国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发展直销,早期发展的是单层直销,90年代后,开始大规模发展多层直销,时至今日,应该有几百家企业在从事多层直销。由于没有统一的法律规范,这些企业的行为可以说是五花八门、良莠不齐,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可以预计,此次直销立法后,这些企业如果没有获得批准,它们的出路有四:与获批准的企业合作、开发国际市场、转入地下操作、倒闭。后两条出路是我们不愿看到的。

  其次是合理规范多层直销员的行为的需要。中国有数以几百万计的直销员。他们的直销行为、培训行为、纳税行为都需要规范。中国直销员的权益也倍受不法企业的伤害,需要通过法律加以保护。

  最后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需要。直销中存在商品价格过高、虚假宣传,甚至是三无商品、伪劣商品、假冒商品等情况,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急需通过立法加以保护。

  从理论上分析,相对于传统经营,直销的最主要魅力就是倍增效应,通过团队经营的形式,倍增销售人数、倍增销售额、倍增销售收入。鉴于此,企业趋之若骛,希望通过直销实现企业的快速增长;直销员趋之若骛,希望通过直销迅速积累财富,因为只有多层直销才具备倍增效应。

  毫无疑问,多层直销才是直销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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