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由“传商品”转向“拉人头”,现在的传销组织更严密,层次更森严;二是传销渠道多样化,利用互联网传销案件有所增加;
三是传销组织更加隐蔽,不易被发现;四是成员低龄化趋势明显,成分更加复杂;
五是交易的方式也更隐蔽,异地传销较为突出;
六是涉及区域广泛,传销活动转向少数民族聚居地、贫困地区;
七是敛财故意明显,大量占有下线财物;八是出现精神控制、限制人身自由等恶劣手段,有些传销组织还带有黑社会性质,具有明显的暴力控制性;
九是有些传销行为涉及多种犯罪,如集资诈骗罪、非法拘禁罪、诈骗罪等;
十是少数传销组织甚至有邪教组织参与,危害性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