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正式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这是该法律自2015年完成上次修订后,时隔11年启动的一次大规模系统性调整。
对于保健食品和直销行业而言,本次修法并非普通条款的局部增补,而是直接触及了委托生产管理、经营行为规范、智慧监管落地、法律责任适配等核心议题,多项新增内容将直接影响直销企业未来的合规路径与经营逻辑。
委托生产权责落地
代工模式不能“一托了之”
本次《征求意见稿》在压实主体责任板块专门细化委托生产管理,明确委托方、受托方双向资质要求,对普遍采用“自有品牌 + 代工” 模式的直销企业形成关键制度补位。
长期以来,行业内部分企业存在委托双方权责模糊、生产记录不全、质量追溯链条断裂等痛点。新规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全流程生产控制记录制度,保健食品从原料入厂、生产加工到成品出库,每一个关键节点,都必须留存完整、可回溯的书面记录。
对直销企业而言,作为委托方,不仅要搭建产品全链条质量管控体系,还需强化对代工方的前置资质审核与动态巡检,严防代工环节合规风险传导至品牌主体,避免因受托方问题牵连企业资质与市场声誉。
新业态纳入监管
线上线下宣传销售统一规范
《征求意见稿》增设“网络食品经营”专节,将直播营销、社群分享等新业态纳入监管框架,厘清平台、直播间运营者、营销人员各方责任,实现销售场景全覆盖,对直销行业影响深远。
当下直销早已突破线下一对一沟通的传统模式,社群运营、短视频直播、线上分享、会员转发,已成为保健食品宣传推介的核心渠道。监管思路随之升级:不再区分线上、线下场景,只要开展保健食品宣传与销售,全部纳入监管范围。
草案重点强化标签管理与商业宣传约束,严禁虚假、误导性宣传。落到直销场景,营销人员口头宣讲、社群文案、短视频话术、线下会议分享内容,均属于商业宣传范畴。保健食品严禁宣称疾病治疗功能,不得夸大保健效果,不能以用户个案替代科学依据,过去行业常见的口头夸大、故事营销、功效神化等行为,监管抓手更加明确。
尤为关键的是,企业对营销人员、经销商的宣传管控义务进一步压实。直销企业必须建立宣传内容审核机制,常态化开展从业人员合规培训,对社群、短视频、线下分享会等渠道开展巡检。一旦营销人员出现虚假误导宣传,企业未尽管理责任的,需要一并承担法律责任。
智慧监管全面落地
倒逼生产经营全流程透明化
《征求意见稿》着力构建智慧监管体系,推进“互联网+人工智能” 监管应用,要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在高风险环节布设监控设备,并将监控接入监管信息系统,赋予监管部门物联网监控、远程视频巡查等非现场检查手段,监管模式由传统现场抽查,升级为线上实时巡检 + 线下实地核查并行。
智慧监管覆盖生产、仓储、检验等关键节点,倒逼企业全流程数据留痕、过程透明。生产投料、成品检验、仓储物流、产品溯源台账不再只是企业内部档案,监管部门可随时远程调取核验。监管重心也从事后查处,转向事前预警、事中管控。
这要求企业加快数字化合规建设,完善产品追溯体系,规范各类记录档案,做好营销素材、直播、会议内容的留存归档。智慧监管不是单纯增加形式负担,而是推动风险前置管理,企业数字化合规能力,将成为未来核心竞争力之一。
重塑罚则体系
落实过罚相当,处罚到人
过往食品安全执法中,固定罚额模式容易引发争议:部分轻微违法、货值金额低、无实际危害后果的情形,出现处罚幅度与违法情节不匹配的“小过重罚” 问题,企业经营预期不稳定。
本次修订重构法律责任体系,按违法类型设置梯度处罚标准,综合考量涉案货值、违法所得、主观过错、持续时间、危害后果、整改成效,坚持过罚相当,做到严重违法从重处罚,轻微违法从轻处置。
新规对企业释放双向信号:一方面,主观过错小、及时整改、未造成人身损害的轻微瑕疵,执法裁量更加合理,告别“一刀切”高额罚款,稳定企业合规预期;另一方面,主观故意违法、虚假宣传、非法添加、损害消费者权益等严重违法行为,依旧从严追责,同时落实“处罚到人”机制,企业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重大违法事件将被单独追责,同步适用资格罚与信用惩戒。
企业合规管理需要建立分级风险管控思维,区分一般程序性瑕疵与实质性安全风险,完善内部自查整改机制;同时严守保健食品虚假宣传、标签违规、原料不合格等红线,重大违法行为不会因货值小而免于重罚。
惩罚性赔偿边界厘清
职业索赔乱象有望得到规范
惩罚性赔偿制度是食品安全领域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但长期以来,部分脱离真实消费需求、以批量索赔牟利为目标的“职业索赔”行为,也给企业带来大量不必要的纠纷困扰,分散了企业投入产品提升、消费者服务的资源。
本次修法对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边界做了细化,明确惩罚性赔偿制度保护的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商品的消费者”,清晰区分正常消费者维权与牟利式批量索赔,引导惩罚性赔偿制度回归保护真实消费者的立法初衷。
对直销企业而言,这一调整为长期困扰企业的职业索赔问题提供了更清晰的应对依据:企业不需要为了避免职业打假人反复投诉、举报影响正常经营,被迫对不涉及质量问题的微小瑕疵支付高额赔偿;后续可以建立更清晰的纠纷应对流程,对真实消费者的合理诉求积极回应、妥善处置,对恶意牟利的职业索赔行为,依法依规拒绝“花钱买平安”的私了方式,把更多资源投入到产品质量提升和真实消费者服务中。
合规重点
从“单点管理”转向“全链条治理”
除了上述核心调整外,《征求意见稿》中关于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责任硬约束、信用监管与联合惩戒加码、行刑衔接机制进一步完善等内容,同样值得关注。
整体来看,本次《食品安全法》大修贯穿“宽严相济”的核心基调:一方面通过新业态监管、智慧监管、处罚到人、信用惩戒等硬约束,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筑牢食品安全底线;另一方面通过优化裁量规则、厘清民事赔偿边界,稳定合法经营企业的预期,为合规企业营造更公平透明的经营环境。
对直销行业而言,产品合规从来不是某一个环节的问题,而是贯穿研发、代工、生产、仓储、销售、宣传、售后全链条的系统工程。随着修法进程推进,直销企业应当主动对标新规要求,提前开展内部合规体检,补全制度短板,把合规要求嵌入经营全流程。唯有守住保健食品质量底线、严守宣传红线,才能真正实现长期稳健发展,重新赢得消费者的信任。